close
琉璃藝品郭昭巖、何志偉被投訴

〔自由時報記者盧姮倩、郭安家/臺北報導〕依照「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」規定,只要有姓名、候選人號次、候選人圖像、競選項目、標語或標記其中三項,都屬競選廣告物,且豎立廣告、牆面廣告都需向北市建管處申請才能設置,但誇張的是,根據建管處統計,自今年七月至今,已接獲二三九件檢舉,違規的就有二二七件,其中已拆除九十三件,一三四件列入拆除期程,大都為未依法申請的豎立、牆面廣告。

甚至今年臺北市議會甫三讀通過「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」規定不得在分隔島、公園等開放公共設施地點插設競選旗幟或懸掛佈條,但民眾賴先生昨於臉書爆料,指國民黨市議員郭昭巖競選總部前分隔島插一排選舉旗,明顯違反規定。

郭營:若違法就撤除

今年北市首創全國,規定分隔島、陸橋、公園等公共設施用地,均不得設置競選廣告,但北市一名賴先生昨於臉書爆料,指郭昭巖位於西園路二段的競選總部前日舉辦成立大會,在周遭插滿旗幟,道路中央分隔島更插了一整排選舉旗,「臺北市府,不開罰嗎?」本報另接獲投訴,指民進黨市議員何志偉在士林區海光公園懸掛競選佈條,毫不理會規定,實在誇張。

北市公園處園藝隊隊長顏春城表示,分隔島、公園屬公共設施用地,依法不得插設旗幟、佈條,若接獲檢舉,對違規者先勸導改善,若屢勸不聽,將強行拆除,而分隔島屬公共設施用地,已明顯違規,已立即通告撤除。公園處陽明所主任高民典也說,海光公園屬公有用地,不應懸掛佈條,若違規屬實,將通知拆除。

何:支持者掛設 違規就拆

郭昭巖機要秘書趙志卿則回應,若市府認定違法,將依法撤除。何志偉表示,他們並未在公園設置佈條,可能是支持者幫忙掛設,若有違規將立即撤除。


文章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競選旗幟廣告設置-已227件違規-221204686.html

    全站熱搜

    arrow
    arrow
      文章標籤
      麻豆文旦
      全站熱搜